2018年7月13日,驻马店市法院接到省高院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 》后,立即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了学习讨论,并按照省院通知要求,先行一步,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警务安全工作检查,为确保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开展扎实有效,成立了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法院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由中院院长签批下发。
7月13日至8月2日完成了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内容。通过自查发现,一些法院在抓警务安全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仍然把警务安全工作仅视为司法警察的一项工作职责,没有树立全员参加的“大安全观”,安全工作长期处于“消极防守”的被动状态;还有一些法院安保力量不足问题仍然突出,虽然通过招录辅警,警力暂时得到了缓解,但是正式警员严重缺编,造成安保工作缺少骨干支撑,警务安全工作开展“缺兵少将”;还有一些法院的安保设施不符合最高法院“六专四室”的要求,在整改时领导决心存在有畏难情绪。针对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中院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时调整思路,将在下一步的督查整改阶段,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重点解决自查自纠阶段警务安全忧患意识不够强,自查整改措施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进行“拉网”式逐单位、逐项进行督导检查,以抓铁有痕的态度,把抓警务安全的“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真正树起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