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因听人说罂粟苗能当菜吃,就在自家菜园子种上了罂粟,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到头来“菜”没吃成,却还坐起了班房,得不偿失。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王老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王某出生于1946年11月15日,2017年10月份的一天,王某看见邻居朱某在其自家菜地里种东西,就问朱某种的啥,朱某告诉王某她种的是罂粟,还告诉王某罂粟幼苗不仅能做菜吃,而且治头晕,王某一听,觉得不错,既能做菜吃还能治病,这不是一举两得嘛,就向朱某要了种子,也在自家门前的菜园里种起了罂粟。2018年4月1日,新蔡县公安局民警在王某的菜园内发现罂粟幼苗1006棵,当场予以铲除,并将王某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明知是罂粟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王某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考虑到王某种植罂粟的目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