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下午,“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在驿城区法院一号审判庭举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娟作为审判长,对被告人刘某成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宣判后,张娟以案说法,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李新耀以案说纪,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岱朝主讲廉政教育,将职务犯罪案件宣判现场拓展成以案促改、反腐倡廉教育课堂。
驿城区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一把手及纪委书记,涉案人员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法院中层以上干警等200余人作为受教对象,“零距离”接受了一次鲜活生动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岱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以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宝川,驿城区委书记贾迎战、区人大主任冯收等区四个班子领导及市、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张娟等全程参加。会议由驿城区委书记贾迎战主持。
该案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依法审理。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成系驻马店市乐山景观大道项目原征地拆迁工作组成员,在征地拆迁补偿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活动过程中,收受他人请托款,与他人相互勾结,通过虚列赔偿项目和附属物,为本人或帮助他人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行贿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同时对其贪污、受贿赃款依法予以没收或追缴。
宣判结束后,张娟对驻马店市乐山景观大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发生的五案八人职务犯罪窝案其余被告人的审判情况进行了通报,被告人张某义、刘某、戚某、王某强、张某妮、文某利、陈某勇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张娟以案说法,展开现案点评,详细介绍了被告人刘某成等人系列职务犯罪窝案的案发过程及背景,剖析犯罪成因;结合案情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理进行解读,阐释犯罪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等影响量刑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对判决结果及依据一一讲解;提醒旁听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保持职务廉洁,远离职务犯罪。
李新耀结合案例,深刻剖析了刘某成等人违法违纪堕落犯罪的思想根源,从理想信念、法纪意识、“两个责任”、监督用权等四个方面进行以案说纪,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政治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典型案例汲取沉痛教训,推进以案促改,保持清醒警醒,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扎实践行“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王岱朝对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予以充分肯定,并联系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深化以案促改教育警示大会精神,结合刘某成窝案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就深化以案促改、促进廉洁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以案示警,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对标总书记要求,端正思想态度,坚决摒弃“看戏”心态,真正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深刻反思反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党性融入血液,把忠诚铸进灵魂,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要以案促治,深化问题整改。举办廉政庭审课堂,开展警示教育,根本目的在于“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接受教育的基础上,端正立行立改的高度自觉、保持真改实改的政治定力、拿出系统整改的过硬举措,认真对照查摆,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检验自己的党性和担当,体现以案促改的目的,不折不扣推动问题解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要以案明责,深入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主体责任必须落实落地、监督责任必须立信立成、责任追究必须从严从紧,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常态化问责促进“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王岱朝还要求,驿城区要以这次庭审为新的起点,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创新方式,増强效果,净化政治生态,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更大成果。
参加旁听的领导及党员干部还观看了“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工作纪实片”,参观了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成果图片展,对“庭审廉政教育课堂”予以高度肯定。
“庭审廉政教育课堂”自2013年5月创立以来,受教育人员已达二万余人次。目前,“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已成为“以案促改”工作的有效载体,并被市纪委评定为全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