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在扑空几次之后,新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再次驱车六百余里赴武汉,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营运船舶予以查封,让被执行人体验了我们执行干警的执着和认真劲。
2014年1月份,段某某、耿某夫妇二人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220万元,并同意以其名下的船舶提供抵押担保,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余款本金1216417.82万元及利息,经该金融机构多次追要仍未果,该金融机构无奈诉至法院。经过新蔡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段某某、耿某某夫妇及本案另一被告周某某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该金融机构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三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并穷尽了各自查控手段仍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为了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确保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切实解决,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再次奔赴武汉,将被执行人的船舶进行查封。眼看法院动真格的了,该船的实际所有人周某某忙说道,我现在没钱还,以为法院有那么多案子,船又在外地到处跑,现在看来既然你们那么认真,我们一定积极想法设法,尽快把钱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