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法院依法审理蔡某等1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30 08:53:30


    2021年3月23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蔡某等12名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在菲律宾马尼拉注册的互联网赌博网站(内设“龙虎斗”、“扎金花”、“斗牛”等十余种赌博游戏)为招揽赌客,采取“全民代理”的方式发展会员,用户使用互联网终端进入该棋牌网站,注册账号并注入赌资后即成为“玩家”。“玩家”不但可以在网站进行赌博,还可以点击“推广赚钱”页面下载该网站二维码,如果把该二维码推广出去,进入网站赌博的人就成为他的“直属玩家”,“直属玩家”再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下级会员的,就成为他的“其他玩家”。该网站根据“直属玩家”、“其他玩家”的参赌情况,设置不同的规则对上级“玩家”进行奖励。被告人蔡某等人均在其手机上下载该赌博网站APP,注册账号参与赌博、发展下线,并获取不法利益。

    公诉机关通过出示证据证实蔡某等12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取不法利益,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庭审中,查明该12名被告人累计充值2774431.96元,发展直属玩家165人,发展其他玩家1270人,违法所得共计139115.45元。12名被告人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事实,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评议后择期宣判。

    近期,确山县人民法院已审结一批涉及网络违法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电信诈骗、网络开设赌场等网络犯罪。 

    以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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