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巧执行,儿子为“老赖”父亲代为清偿债务

  发布时间:2018-05-18 16:27:30


    “父债子偿”作为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虽没有必然的法律约束力,但对于维系家庭亲情,传递社会诚信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积极的意义。近日,新蔡法院执行一庭成功执结了一起代为履行案件。

    袁某与熊某因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熊某拒不按期归还原告袁某借款,原告袁某将被告熊某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新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5)新民二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熊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袁某借款15万元。熊某不服判决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5)驻民二终字第005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熊某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袁某向新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对案件案情进行了解。经调查了解熊某是某单位的职工,但因身体有病,已许久没有正常上班,每月领取工资后也未偿还申请人袁某的借款。因熊某未履行义务,新蔡法院依法将熊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在新蔡县文体广场大屏幕进行了公开曝光。熊某的儿子在获悉这一情况后,感觉到很“丢人”,主动来到法院执行一庭请求与申请人袁某和解,并自愿代父亲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把这消息转达给了申请人袁某,袁某念及熊某儿子的一片孝心和诚心,同意与熊某和解并在执行标的上作出了让步。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生效后,熊某的儿子按期履行了每笔执行款。2018年5月3日上午,熊某的儿子如约带着最后一笔执行款来到执行一庭交给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当即通知申请执行人袁某来领取最后一笔执行款4万元。申请人袁某在领取完执行款并出具结案手续后,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王昆鹏的手再三表示感谢,同时对熊某的儿子这种代父还债的行为大加赞赏。

责任编辑: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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