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驻马店中院召开百日执行攻坚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蔚涛通报了2018年5月1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取得的执行成效,发布了3起典型案例,曝光了30名失信被执行人。
市中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成立了张社军院长担任组长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基层法院也把这次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院长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督导检查,为专项活动调配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活动期间,驻马店两级法院针对“老赖”们可谓是频频出招,各种连环招数让“老赖”们无处可逃,先是两级法院同步召开了“失信联合惩戒新闻发布会”,再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车、出租车、火车站、广场大屏幕等多种载体,通过发布敦促通告等多种方式曝光“老赖”,各个法院的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奔波在执行路上,在高铁站、商场、广场排放展板,在大街小巷贴公告,发布大头贴。
平舆县法院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发挥人民法院信用审查优势,迫使3人主动履行义务;正阳县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老赖”曝光台专栏,在本地电视台滚动播放“老赖”名单,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制成展板,在正阳县新广场、各大超市门口及各小区门口多次“晒”出来;这些晒“老赖”的形式,社会参与度很高,形成了全民合力围堵“老赖”的新态势,好多“老赖”碍于面子,觉得丢人了,都主动和执行干警联系,这和以往执行干警主动找被执行人的场面完全不同,这种更公开更透明的执行形式获得了一致好评。西平县人民法院,与西平人民检察院、西平县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公告》,让大家真正看到了法院人决胜执行难的信心与决心。五一假日期间,泌阳法院执行局,远赴许昌,配合泌阳县公安局,运用手机定位系统,对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进行抓捕,成功将“老赖”带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执行活动60余次,执结案件304件,执行到位金额3758.5万余元。有32人主动履行义务,履行金额289.5万余元,拘传205人,拘留164人,促成和解24件,清场7场次,扣押车辆7台。化解信访案件12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6万元,发表宣传稿件445篇,在公共场合集中宣传49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850人次,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公共场所Led大屏幕34块,全天候不间断的曝光“老赖”,与河南法制报、天中晚报联合,开设驻马店两级法院百日执行攻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专栏,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强大舆论压力,得到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
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案例一 郭某某与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一、 基本案情
郭某某与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舆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9日作出(2016)豫1723民初2223号民事调解书,载明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某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向原告还款3000元;2017年1月1日之前向原告还款17000元;2017年5月1日之前向原告还款1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全部履行义务,郭某某于2018年1月16日向平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平舆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陈某拒不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平舆县人民法院作出失信决定书,并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于2018年1月26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于失信压力,被执行人李某某于2018年4月13日、4月17日分两次将案款主动交纳。声称没想到欠这么点钱就被列入了黑名单,还受这么多限制,太不方便了。要求执行法官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避免购买车票受限等带来的不便。
三、案件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某所欠申请人的借款数额虽少,确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并且双方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任何争议。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仍不履行并且未报告财产,应给予惩戒。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发挥了失信联合惩戒的作用,促进了案件执结,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使被执行人受到教育,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例二 上蔡县某畜产品有限公司与某皮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一、 基本案情
上蔡县某畜产品有限公司与某皮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蔡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4日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被告皮草公司给付原告畜产品有限公司货款200万元及利息。因被告皮草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二、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上蔡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单位以及法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详细查询了被执行单位皮草公司以及法人拜某的银行账户、房产土地、车辆等情况,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单位以及法人未依法报告财产。在对被执行单位法人拜某的调查中发现,在案件执行期间,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同时另行斥巨资成立公司,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决定联合公安、检察院对该案件提起公诉。公安机关立案以后,拜某于2017年8月19日被栾川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抓获,2017年8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9月8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上检公诉刑诉[2017]8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拜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108年1月4日向上蔡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皮草公司以及拜某拒不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属实,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上蔡法院依法对拜某依法进行了判处。
三、案件意义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联合惩戒案件,公检法联合执法,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进行刑事制裁,贯彻了坚决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思想,打击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现象。
案例三 正阳法院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徐某与缪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徐某经营化肥、种子销售生意,缪某从2011年到2013年从徐某处购买化肥、种子共计欠款37700元,并于2015年2月17日写下欠条一张。缪某于2016年1月23日偿还徐某欠款6000元,剩余31700元欠款及利息,经徐某多次催要,缪某以没钱为理由推脱不给。徐某将缪某诉至正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廖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始终无动于衷。2017年7月24日,正阳法院对缪某采取拘留措施,其仍旧拒绝履行义务,后经做工作,缪某同意偿还部分欠款,并与徐某达成和解协议。但约定还款日期届满后,缪某再次以无钱为由推托,正阳法院将其纳为失信被执行人。近日,正值村委会换届选举,正阳法院高度重视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并指派专门人员审查候选人在刑事、执行案件中的违法、失信情况,并及时出具建议取消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要竞选正阳县陡沟镇某村村委委员的缪某得知该消息后,立即联系法院将所欠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三、案件意义
随着各地法院执法力度的加强,欠钱不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除了会被限制高消费外,已经从日常的金融信用惩戒延伸至政治民主生活,正阳县法院以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为契机,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给予建议取消候选资格的审查意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的自动履行率,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