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六个月了,仍躺在病床上的甲枯瘦如柴,妻子甲氏泪水涟涟握着丈夫的手,内心悲苦万分。他们家是乡里的贫困户,一间平房还是去年乡里给盖的救济房,连个院墙都没有。女儿还不到十岁,一个人住家里害怕,总是问他们什么时候能回家。回家?她又何尝不想回家。只是,唉!丈夫的病一直好不了,哪里回得去。自己是个农村妇女,没有工作身体也不好,一对儿女都在上学,只有丈夫甲是家里的顶梁柱,可去年11月份出了车祸,左腿被撞断了,在县医院里治了两个多月。前段时间痛的厉害,去医院检查,发现骨头还没有长好,再次住院到现在又十一天了。因为没钱,交不上住院费,医院不给用好药,这伤就好的特别慢,一直拖到了现在。甲氏再次望一眼挂着的那瓶吊水,这还是她今天跟医生求了好久,才给输上的。她看着药水一滴滴的顺着长长的管子流进丈夫的血管了,焦虑的心像被滋润了,也慢慢的放松下来。高律师说法院通知明天开庭,等下得再把那些材料整理整理,明天一定得起早点儿,明天一定得好好跟法官说说,明天一定得把钱要到手……
第二天上午九点,在新蔡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原告甲某诉被告乙某、被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庭审。庭审中,甲氏哭诉道:“俺家难哩很呐,俺一家里到现在还在老南关医院住着,没钱不给开好药,断里腿一直长不住。也没有吃里,营养跟不上,瘦里一抓一层皮。当初在月亮湾医院住着时,一分钱都没有,还是我哭着差点跪那儿求他,他才给俺买一箱子北京方便面。可是病人哪能吃辣里,我又求他再给俺买一箱子。真实么法啊!”法官听的内心不忍,问被告乙某,出事后是否给原告甲某垫付了医疗费。被告乙某很委屈的说到:“俺也难哩很呐,出事儿那天,俺奶正好也摔着了,在郑州住院急等着用钱。出事前几天,俺爸才做完手术,花了好几万。再说了,出事儿后我也给他拿了2千块钱,签的也有协议,他的一切费用均由保险公司赔偿,他就不应该再告我了。我现在还在乡里扶贫,天天忙里很,今儿个来开庭都是好不容易请的假。”
法官安抚原、被告双方的情绪后,庭审继续。被告保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认真查看了原告甲某提交的证据后,提出异议;“原告甲某住院天数存疑,病历的长期医嘱上记载2017年12月2日到2018年1月4日期间停药,该期间应未住院。且左侧胫腓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有异议,作出这个鉴定结论的鉴定机构大家都知道的,爱糊弄,我们申请重新鉴定。”甲氏听了,懵了,慌了,鉴定结论不作数,不就是说拿不到钱了?家里正等着用钱治病呢。
法官在审核证据后发现鉴定报告中确实少了鉴定依据的CT检查报告单,遂同意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但考虑到重新鉴定周期长,而原告家庭急需用钱的客观情况,就询问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能否调解,就医疗费部分先予支付。保险公司答复只能在交强险的1万元限额内先行支付。甲氏不同意,1万元太少了,交到医院都不够。于是,法官就征求原告方的意见:“既然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法院就暂不处理,待鉴定结论出来后,你们另行主张。但是前期的医疗费法院可以先行判决。而且下次起诉时,可以连带着第二次住院的各项费用一并主张。总之,你们应得的赔偿是一方也不会少的。”甲氏听了,没有反对,一直紧张的面容随着嘴角的上翘变得舒和起来。法官放下心来,又做乙某的工作:“虽然你与原告甲某之间有协议,但你看原告家庭确实困难,要不你再给原告拿点儿钱。”乙某沉思了片刻,同意了,同意再给原告拿500块钱,但附有条件:下次起诉时不能再起诉他了,或者诉讼费要由原告承担,这500元就算是下次诉讼的诉讼费。甲氏欣然同意。最后,法官又提醒甲氏说:“你丈夫的户口本有问题,你和原告甲某的关系实为夫妻关系,却登记为母子关系,儿子被登记为孙子,下次起诉时,要村委开个证明,并由乡派出所盖章佐证,证明父子关系,否则,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是不会保护的。”甲氏连连答应,表示记住了。
庭审结束了,外面还下着雨,法官望着一身单薄的甲氏,对乙某说:“你开着车来,就做个好事儿,帮忙把甲氏送回家吧。顺便到家了,把500块钱也给人家,别等她再找你要。”乙某无奈的说:“您开口了,送她肯定没问题,钱我等会儿就给她。我可不敢等她找上门,她摸俺家路摸里熟得很。”哈哈,大家都笑了。
这就是我上周五开庭审理的一个小小的交通事故案件。没有复杂的案情,没有曲折的庭审过程,有的只是当事人贫困生活的家庭背景。我们都承受着生活的压力,常常有不顺心的时候,甚至是难过的坎。假若就此颓废或任由怨恨的情绪四处流泻感染,无疑会使眼里的世界变得灰暗,没有什么美好可言。正因为每个人生活都不容易,这世界更需要我们投入关爱和呵护。
每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我参与了,就想记录下来。等我老了,回忆自己的工作历程时,能够记起自己曾经做过什么,是否帮到了别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这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责任与使命。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做好自己应该做的,能够做的,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