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是好心,我的案件四五年了,现在终于清了,你们早上四点多钟就起来为我办事,一口水也没有喝我的,辛苦了!谢谢你们!”2018年9月4日刚上班,申请执行人王某就拿着一面镶有“执法为民、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新蔡法院执行二庭办公室,以示感谢。
2018年8月29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第七次集中执行活动。在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中,田某因欠王某3万元借款迟迟未履行,被拘传到新蔡县法院执行二庭。
拘传到庭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田某并不是实际用款人,田某的妻子因腿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其家庭特别困难,这也是该案迟迟不能清结的主要原因。拘留田某虽然能够显示法律的威严,但并不能体现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的执行理念。于是,执行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一方面多方打听实际用款人的联系方式并主动与其沟通,让其到庭进行调解;另一方面用心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晓以利害,动之以情,申请人不但被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且非常同情田某的实际处境,于是主动放弃追要利息;实际用款人到庭后看到法院是动真格的了,并且是真正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于是多方筹集一次性向田某支付了3万元,本案得以顺利执结。最终,各方皆大欢喜。
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新蔡县人民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追究拒执罪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新蔡县人民法院结合新时期执行工作特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执行”理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和谐局面,实现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高度统一,让人民群众在对执行产生敬畏的同时也真切地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赢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