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执行法官帮追回卖粮款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

  发布时间:2018-11-01 17:02:15


    “感谢执行法官,我这拖欠7年之久的卖粮款现在终于要了回来,这12000元卖粮款能够全部追要回来,真的是全靠法院你们了,非常感谢你们……”8月29日上午,家住新蔡县砖店镇的申请执行人王某一大早就来到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给为他辛苦追回拖欠7年之久卖粮款的执行法官团队送上了感谢锦旗。

    2011年麦收期间,被告侯某在砖店镇收购小麦,原告王某把小麦卖给被告,共计价款12000元,被告侯某为王某出具收条一张。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小麦款,被告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迟迟不予支付。原告王某顾及到与被告是同一个村的邻居,且被告也多次陈述确实资金周转不开,王某就一直没有再找被告侯某索要小麦款。2017年4月,家庭发生变故的王某因生活出现困难便再次找侯某索要小麦款,可侯某仍只是口头答复让再等等。王某无奈起诉要求被告侯某支付小麦款,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的支付小麦款期限到期后,侯某仍未支付拖欠的小麦款。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王昆鹏认真研究案情,考虑到该案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本案必须快速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被执行人侯某,侯某仍以目前没钱为由,想继续拖延。执行员严肃告诉侯某,如果其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将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影响其信用,对其以后继续做生意极为不利;同时告知其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被拘留、罚款,甚至刑事处罚的可能。

    最终,被执行人侯某认识到了自己长期拖欠王某卖粮款的错误,表示会尽快支付王某卖粮款。第二日,侯某便将12000元卖粮款拿到法院,执行法官及时通知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来法院领取执行款,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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