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止纷争 巧化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8-12-17 10:11:25




    2018年12月13日上午,阳光洒在驿城区法院审判大楼悬挂的法徽上,熠熠生辉,刘某某、康某某等多名当事人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驿城区法院,将一面书写着“耐心调解,共建和谐,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烫金大字的锦旗,亲自送到速裁中心宋方法官手中,满脸笑容感激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感谢驿城区法院,感谢宋法官,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代表全部工友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件要从2018年9月4日说起,驿城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驻马店南方中天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某某等30余人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被告刘某某原系原告驻马店南方中天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因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问题与原告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被告刘某某等人向驻马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6月27日,驻马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原告对该仲裁结果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生活费及经济补偿金。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此案涉及当事人较多,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极有可能滋生信访案件。所以,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寻找调解突破口。开始的时候双方拒不接受调解,态度坚决,法院遂及时排期开庭,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加班加点草拟出30多份判决初稿,但承办法官并未放弃,意识到该案若判决结案,不能有效化解矛盾,难以取得较好效果,依旧组织调解工作,反复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受到感动,态度明显缓和表示愿意坐下来商量调解。最终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原告认识到其应履行的义务,同意接受仲裁裁决,向被告支付生活费及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案的圆满调解,体现了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从源头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信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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