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千里执行促和解 兄弟情深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8-12-19 10:25:42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开车来回跑3000公里来解决我们的事情,路上雾大,你们一定要小心”,被执行人时某西,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完字后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申请执行人时某在领取到160000元执行款后,更是难掩心中的喜悦之情:“从广州回老家后,我一定要给你们送个锦旗,这次你们不但帮我解决了案件的事情,而且还化解了我与我堂兄弟时某西之间近几年的矛盾”。

    时某与时某西系堂兄弟关系。2013年11月9日,时某与时某西商定投资蒸汽锅炉生意,并签订投资合同书,合同约定时某将130000元交给时某西投资锅炉,每月月底时某西将分红5000元整交给时某。时某将款交给时某西后,时某西未按照约定每月支付时某分红利益,为此,时某将时某西起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时某西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时某本金130000元及利息39200。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时某西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人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时某西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仍以人在外地,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信息,被执行人时某西在广州经营一个工厂,有一辆路虎牌车辆,具备履行能力。执行人员经过认真筹划,驱车1400余公里从河南新蔡赶到了广州。

    当执行人员出现在被执行人时某西的工厂内时,被执行人时某西一脸惊讶。执行人员向其出示了工作证件,并说明来意,被执行人时某西感觉到其与时某之间的纠纷已到了非处理不可的时候了,并将车钥匙交给了执行法官。第二天,申请人时某和时某西一起来到当地法院,协商解决案件。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时某西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时某160000元,剩余9200元时某不再要求时某西偿还。

    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手续后,脸上都露出了难掩的笑容,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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