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法院通过耐心做赡养义务人的工作,最终顺利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84岁高龄的老人握着执行人员的手连声感谢。
申请执行人梁某某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任某甲、任某乙、任某丙,均已成家。关于梁某某的赡养问题,梁某某的三个儿子发生纠纷,梁某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裁决。新蔡法院审理后,判令梁某某的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及护理费500元。判决生效后,任某甲等三人在履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梁某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在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任某甲、任某乙、任某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被执行人任某乙情绪十分激动,对其母亲和大哥十分恼怒,称自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扬言要再次到法庭和审理法官理论;任某丙更是以身在外地为由不配合法院的执行,电话中不断说着兄弟间的矛盾不和。执行人员本着案结事了的初衷,从梁某某今后赡养的长远考虑,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反复从亲情的可贵和赡养老人的情理、法理入手,从到哄闹法庭的后果进行真诚劝说,不断化解着被执行人心中的怨气,力争弥补当事人之间亲情的裂痕,使其服判息诉,积极履行对老母亲的赡养义务。
功夫不负有心人,梁某某的二儿任某乙再次来到法院的时候,不再像以前那样情绪激动,态度恶劣,任某丙也从外地回来专门处理此事,并询问以后的赡养费该怎么交付等问题,表示要积极承担义务。就这样,梁某某的三个儿子都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本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