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新蔡法院在受理申请人河南某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某钢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为进一步查清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应申请人申请,新蔡法院特向该案申请人代理律师签发了“律师调查令”,这也是新蔡县人民法院签发的首份“律师调查令”。
此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蔡法院在执行案件中积极探索试行律师调查令制度,这也是该院充分发挥诉讼当事人积极主动性,准确全面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提升执行效率的一大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