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软硬兼施”促和解,当场缴纳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9-07-11 08:22:05


    7月4日,平舆法院通过“软硬兼施”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某举与被告李某红合同纠纷一案,平舆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红偿还李某举工程款1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红一直没有履行,6月3日,李某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失信被执行人李某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向其说明法院对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依法采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但是李某红对于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式的“软“措施无动于衷,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7月4日,平舆法院依法对李某红采取司法拘留的“强”措施, 此时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李某红,主动与申请人李某举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当场缴纳了执行案款,至此,该案件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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