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陈杰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和《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张学华等84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会上,平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普首先就提请议案做了说明。
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禹卫东宣读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测试成绩,平舆县法院23名拟任命同志均通过了平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禹卫东为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23名新任命的法律职务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宣誓。
此次拟任命人员的全票通过,标志着平舆县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