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怎么办?法院帮你来维权!

  发布时间:2019-08-05 14:59:27


    现实经济生活中,一房二卖的问题,让很多业主很担忧烦恼。那么当我们不幸掉进无良开发商一房二卖的陷阱时,该如何办呢?近日,新蔡法院审理并成功执结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为受害者的孙某某拿起法律武器,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0年11月,孙某某、王某某及第三人新蔡县某房产经纪公司等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王某某以25万元的价格将该涉案房屋出售给孙某某。根据该协议孙某某交付了10万元定金,此后孙某某又按协议支付了13万元,约定余款2万元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在一次性付清。协议签订后,孙某某入住了该房屋,并进行了装修。此后因双方沟通不畅,王某某于2017年9月15日将房屋以42.6万元的价格转卖给案外人陈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孙某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孙某某返还购房款及赔偿相应损失。经审理,新蔡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合同,并判令王某某返还孙某某购房款23万元及赔偿相应损失218300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孙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王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虽经执行法官多次敦促,王某一直躲避在外,毫无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此后本院依法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但王某某仍然无动于衷。后经多次查询,终于查询到王某某本人在新蔡县城某小区刚购置了一套134.54平方米的住房可供执行。本院遂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将查封手续用短信向王某某进行了送达,并将本院准备对该套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的下一步计划,对王某进行了告知。与此同时,为了申请人的权益能早日得到实现,执行法官与王某某沟通,告知王某某如果再不主动履行,将会因评估、拍卖房屋而承当更多的评估、拍卖费用,且很可能面临法院拘留、罚款的处罚,得不偿失,望其能慎重考虑,主动履行义务。

    2019年8月1日,王某某终于被执行法官情理、法理并重的劝说所动,主动退还给申请人孙某某23万元购房款,并就余款的履行和孙某某达成协议。至此本案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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