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法院的执行法官人性化执法,用耐心、体贴感动被执行人,用情理、法理说服当事人,使其理解并自觉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最终顺利平稳执结一起返还房屋,并恢复房屋原状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2015年12月,杜某某从拆迁户李某处购得位于新蔡县某安置小区的安置房一套,并履行了新蔡县棚改办的所有手续。在交房的时候,新蔡某物业公司将误将杜某某的房屋交付给本案的管某某。管某某因不知情,对该涉案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入住。得知这一情况后,关于房屋的返还等事宜,杜某某和管某某、新蔡某物业公司等四位被告多次协商未果,杜某某无奈诉至法院。此后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令被告管某某、新蔡某物业公司将该涉案房屋返还给杜某某,并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因管某某、新蔡某物业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杜某某于2019年6月中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过和双方的沟通,执行法官对本案的案情有了初步了解,体会到杜某某的维权不易,也了解到管某某的无辜、无奈,考虑到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和本案的确事出有因,为了避免造成对立情绪,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因此并没有冒昧地强制管某某腾房。执行法官首先从情理上对管某某表示理解,做好申请人杜某某的安抚工作,对其维权的不易表示感同身受。其次从法理上对管某某进行教育,向其阐明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定义务和不履行将要面临的处罚,同时对于管某某主张自己的损失赔偿问题,引导其依法另行主张权利。就这样情法并用,多次登门做管某某的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与杜某某、管某某多次的反复耐心沟通,管某某被执行法官的柔性执法所打动,于8月2日上午自愿将房屋返还给申请人杜某某。经过执行干警一番人性化又专业化的执法,本案得以圆满执结,获得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