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促和谐,驻马店中院成功化解商标权纠纷系列案

  发布时间:2019-08-12 11:24:22


    近日,驻马店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批商标权纠纷系列案,平息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蔡县二十八个被告之间的商标权纠纷。

    2019年6月10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标被侵害为由来我院起诉,共二十八个案件,诉请各个被告停止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历史悠久、拥有“六神”“佰草集”“美加净”等著名品牌、具有很高知名度的日化企业,而被告则大多数为从事小商品零售的超市或零售部。该系列案立案受理后,因该批案件涉及对国内知名企业商标权的保护与对小微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的引导,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对此高度重视,经详细研判案情后,确立了“调解化解纠纷为主、判决结案为辅”的审理思路。

    因该系列案涉及被告众多,且分散在上蔡县城各个地方及若干乡镇,审判团队面临的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送达。六月中旬,正值盛夏,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不顾酷暑高温,经过数日奔波,解决了送达问题。在送达中,就诉讼程序、调解事宜、被告提出的问题,与被告进行全面沟通解释,初步取得被告信任。在开庭前,数次给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打电话,就本案纠纷的化解对其做释法析理工作,为顺利调解创造条件。

    在案件开庭当天,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起诉是否具有选择性、原告提供的购买花露水公证书取证程序是否合法、驻马店法院是否只保护原告权益而不保护被告权益、确定赔偿数额时是否考虑经营规模与经营时间等问题,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再次与各个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交流,以形象的例子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化解被告的对抗情绪。对于原告,民二庭审理团队就商标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同类案件个性处理、生产者与销售者侵权责任区分等问题与原告进行了细致沟通,建议原告根据各被告销售诉争商品的进货渠道、经营时间的长短、销售数额等情况区别对待,酌情作出让步。

    由于该批案件共28个,为减少原、被告诉讼成本,开庭持续了三天。尤其第一天的开庭调解,工作量特别大,从早上八点开始直到晚上7点半才全部结束。在三天中,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在调解中与调解之外,对各个被告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在此基础上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在双方分歧逐渐缩小、诉求渐趋一致的情况下,引导双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经过第二天第三天的开庭调解及在庭审之后陆续给原、被告在电话中数次做不厌其烦的调解。最终,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28位被告均被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在工作中所呈现出的责任心、真心、诚心所感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批系列案在历时一个月的庭前、庭上及庭中调解后调解结案二十七件,做到案结事了,既给予了知名企业知名商标的充分保护,也使销售者认识到从合法渠道进货销售的重要性,又保障了小微企业的继续经营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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