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强制执行腾房

  发布时间:2019-08-29 08:55:05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2019年8月26日下午,新蔡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在县人大代表、基层组织的见证下,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

  原告耿某峰与被告李某英本是要好的邻居,1996年元月,双方签订《租房协议》约定:原告耿某峰把六间房屋的东三间租赁给被告李某英丈夫,期限自1996年元月至2000年元月。租赁期满后,被告夫妇一直租赁该房屋,但并未签订书面合同,2015年元月被告李某英丈夫因病去世,原告追要下欠房租并收回房屋,被告却以房屋属于自己为由拒不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原告耿某峰与被告李某英的租赁合同,被告李某英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租赁物交付给原告耿某峰。因被告李某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耿某峰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英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李某英未在指定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大,情绪激动,为彻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我院数十次协同其所在基层组织做李某英的思想工作的同时,两次向其发出敦促履行义务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李某英迁出房屋,但其仍拒不搬迁,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告李某英长期霸占该房屋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强制腾房,行动前召开筹备会议,制定详细周密的腾房方案,院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基层组织等人员见证执行,执行干警对室内物品逐屋、逐物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全程拍照、录像,并用遮雨布遮盖存放于被执行人李某英的住处。

  整个腾房行动平稳有序进行,经过2个小时的奋战已是大汗淋漓的执行干警顺利将房屋腾空,受到围观群众的一致称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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