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院9月23日上午召开党组中心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论学习会,张社军院长在会上传达了省高院“关于9月3日全省法院在参加全国法院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电视报告会会场纪律情况的通报”精神。对驻马店市法院在会场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提出了改进的要求。司法警察支队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在当天下午即召开支部委员会,针对省高院的通报和市中院张院长的要求,结合司法警察支队的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了提高会风的具体细化的措施,对司法警察支队以后的会场作风和工作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着装,做到衣冠整齐,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打瞌睡,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二、不带手机参会。
三、参加中院组织的会议时,要相对集中就座。
四、值班值岗时,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玩手机和抽烟。
法警支队党支部还确定了相应的措施, 加强了监督力度,确保会风、作风整改效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