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这么快为我讨回了欠款,谢谢你们。”10月28日,当申请执行人张某高兴地从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取75000元执行款时,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9年1月,申请人张某借给朋友龚某75000元,龚某出具借条。后急需用钱的张某多次追偿未果,便将龚某诉至汝南县法院。2019年8月19日,该院经审理,依法判被执行人龚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申请人借款75000元。判决生效后龚某仍拒不还款,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龚某有意规避执行,多次无视法院的传唤,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其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龚某坚称自己没钱,无法还款。执行法官见状果断采取措施对龚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龚某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被送进拘留所里的龚某,深刻体会到了法威的震慑及失信行为带来的苦果。被拘留第二日的提审结束后,其家人就将75000元现金送到法院,当场交付给申请人张某。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