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童某于2018年7月份通过QQ聊天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18年10月份至2019年6月份,杨某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给童某转账,合计45900元。现因童某将杨某的电话、微信拉黑,逃避债务。无奈,杨某凭保存的转款凭证和聊天记录向本院提起诉讼。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依法判决童某偿还杨某45900元。
童某承认杨某向其转款的事实,但坚持认为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这些款项属于维持正常恋爱关系的开销,不是借款,不应当偿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提供转账凭证而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童某亦认可收到原告的转账45900元,且双方的聊天内容显示童某向杨某借款的意思表示,童某又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借款或其他债务,故杨某请求童某偿还45900元,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