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李法官!以后我们就按照你调解的意见办,老二拿钱,我们兄妹三人每人照顾一个月,谁不执行法院可以抓我们,咋罚我们都没有意见!”赵某四兄妹同声向承办法官说道。至此,该起因朱某未妥善处置抚恤金而引起的赡养纠纷案件总算成功调解。
朱某今年87岁,共育有四子女,因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四个子女曾协商轮流照顾朱某夫妇。后朱某丈夫去世,朱某领取15余万元的抚恤金,朱某将该笔抚恤金存放在老大处保管,老二有意见,遂发生纠纷,且老二明确不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朱某将四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
朱某和四个子女都到庭后,承办法官认真聆听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意见分歧。首先释明关于这笔抚恤金的性质及法定分割意见,但考虑到朱某的身体状况,今后需要花费医疗费等费用,建议将该笔钱先妥善保管,以共朱某使用,如以后使用不完,再进行分割。关于钱的保管承办法官提议由老大保管银行卡,老二重置密码后,密码连同身份证由其进行保管。以后朱某如需大额费用支出,由两方同时到银行取款。随后又征求了朱某的意见,朱某要求老二每年支付赡养费3000元,其他三个子女继续进行轮流照顾,每人赡养一个月。各方一致赞同,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