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申请人王某领取到全部执行款。
2017年10月,被执行人吴某因摩托车失控将申请执行人王某撞倒在地,致使申请执行人受伤住院,后经司法鉴定申请执行人损伤构成一项八级、两项十级伤残。2018年4月新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根据原被告陈述及证据,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赔偿申请执行人王某各项损失总和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以家贫、事故纯属意外等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基层组织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有未成年孩子三人,被执行人身患重病。考虑到双方是邻村关系,为缓解双方之间的紧张气氛,化解矛盾,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执行法官先做了申请执行人的工作,申请人同意延期履行,执行法官又到被执行人家中与吴某谈心,讲述申请执行人表达的善意,强调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严重性,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先履行部分执行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到庭,申请人再次同意延期履行。双方当庭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并放弃部分赔偿。11月20日被执行人吴某与丈夫携带执行款准时来到执行一庭,一次性履行全部执行款。
接到通知的申请执人王某来到法院,接过执行法官手中的执行款,多次鞠躬致谢。案件的和解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温暖,使双方的利益得以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