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跑断腿” 不如网络查控准

  发布时间:2019-12-20 08:47:45


    “没想到立案不到一个月我就领到了赔偿款,太感谢李法官了”。12月18日上午,坐在轮椅上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握着李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张某2019年8月份骑两轮电动车与陈某某驾驶的私家小轿车在新郑路发生交通事故,张某受伤入院治疗,鉴定为左小腿骨折、韧带撕裂。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张某无责任,陈某某负全部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9.63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要求其限期履行的同时,又及时发起网络查控。被执行人陈某某拒不接听电话,外出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在核查反馈的财产信息时,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银行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强制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领取,案件顺利执结,这才有了上述感人的一幕。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传统执行干警四处查找“跑断腿”的执行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执行工作需要,执行查控系统的建立使得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等手段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不再是一句空谈。新蔡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查控优势,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省了人力物力,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l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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