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5月4日,被执行人从某驾驶改装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与步行经过的被害人陈某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陈某受伤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肇事司机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执行人从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羁押于新蔡县刑事拘留所,被害人陈某生前未婚配,亦无子女,陈某姐姐陈某莲作为申请人将被执行人从某就民事赔偿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从某负担申请执行人陈某莲各项损失3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从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从某从小患小儿麻痹无法直立行走,肢体一级残疾,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先与申请执行人陈某莲沟通,听取申请执行人陈某莲的意见,于12月16日下午驱车到看守所调查被执行人从某,做被执行人从某工作,同时也表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以及法院执行工作的态度。从某陈述其因身体原因虽然家庭生活困难,但事情还是要解决的,请求执行法官做申请人的工作达成和解,并向执行法官提供其亲属联系方式。执行法官当天联系到其提供的人员,12月17日被执行人从某六位邻居和从某妻子一道来院进行和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2月18日上午,被执行人妻子和邻居们又来到法院将现金5万元交到法院,并陈述这些钱都是亲戚邻居你一千他两千凑出来的,申请执行人领取钱款后,表示放弃追要剩余钱款,并对被执行人从某写出谅解书,请求法院对从某刑事部分从轻处罚。
被执行人的行为感动了申请人、执行人员及所有知情人员。双方的相互谅解呈现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呈现出了法律的威严、公平、公正。该案顺利执结,减少了矛盾的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