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为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0-03-05 16:31:54


    近日,驻马店中院民二庭经过不懈努力通过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成功线上调解一商标权纠纷系列案,平息了原告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驿城区数个商户之间的商标权纠纷。

    年前,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公司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为由来院起诉,诉请分布在驿城区的数个商户停止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分别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本案中的原告是国内知名且拥有众多驰名商标的企业,而被告则清一色为个体工商户。该系列案立案受理后,因该批案件涉及对国内知名企业商标权的保护与对小微企业经营合法性的引导,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对此高度重视,经详细研判案情后,确立了“调解化解纠纷为主、判决结案为辅”的审理思路。

    该系列案的起因为各商户对原告商标的不当使用,在全面研判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在开庭前数次给原、被告双方打电话就本案纠纷的化解分别对其做释法析理工作,为顺利调解创造条件。因双方初时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分歧较大,庭前调解未果。庭审后,双方均同意继续调解。考虑到原告身处千里之外的广东、被告中的商户因春节分处驻市内外,又鉴于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承办法官及时引导双方认证移动微法院通过掌上法庭继续线上调解。

    从二月初到二月末,一天天地线上交流,一遍遍地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就商标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商标不当使用与商标侵权之间界限、疫情对商户经营影响、同类案件个性处理等问题与原告进行了细致沟通,建议原告在寻求权利保护的同时酌情考虑疫情时期与小微企业之间的共存互赢。对被告,从商标权严格司法保护、商标权侵权行为情形、商标合法使用与不当使用的界限等方面为其释疑解惑,分析利弊,希望被告在此基础上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原告与被告均被承办法官对工作的责任心、真心、诚心所感动,双方消除分歧、握手言和。

    双方调解意见趋于一致时,承办法官拟好调解协议,一一引导各方在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线上完成了调解协议的签署及民事调解书的签署,并促成被告的即时履行。

    该批系列案在疫情防控期历时一个月的线上调解后以隔空调解结案,既给予了知名企业驰名商标的充分保护,也保障了小微企业的继续经营权,有助于企业共克时艰,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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