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借力基层 执结五件“骨头案”

发布时间:2020-04-02 12:21:29


    2013年3月,汝南县西大街社区居民刘某在承包工程期间,雇佣侯某某等民工墙面粉刷。2013年6月15日经结算,刘某共欠侯某某等5名民工工资45279元,刘某当天出具了一份“内外粉结算单”。经侯某某等人催要,刘某陆续支付了32579元,欠下12700元未支付。后刘某与侯某某等人协商用酒折抵未果。

    2019年12月,汝南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程序,对侯某某等人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5案作出终审判决。

    2020年3月17日,侯某某等人向汝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疫情影响,办案法官尝试微信与身在外地的刘某联系沟通,刘某表示,其因大包工头赊欠其工程款,最后得到一些酒水顶工程款,因酒价格较高,民工拒绝用酒顶账。后来自己因为生意不顺,在外干些小活谋生,负债较多现也无能为力。

    农民利益无小事。为化解这五件执行不能的“骨头案”,执行法官联系到刘某所居住的西大街社区寻求解决方案,该社区支部书记王彦伟闻讯后非常热心,3月30日下午按约定时间应邀赶到汝南法院执行局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到民工的实际困难和执行困境后,王书记决定,自己先出资代为偿还民工工钱,而后刘某回来后用酒抵垫资款。

    三方协议达成后,王书记现场转账,得到工钱的侯某某等人非常感动,纷纷说:“这些工钱拖了6年多,感到没啥希望了,咱人民法官真是有办法为咱老百姓办实事!”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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