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案例入选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发布时间:2020-04-13 08:45:00


    日前,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法律适用》、《中国法律评论》和《南方周末》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结果揭晓。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的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入选。

    近年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切实做好案例的筛选和编报工作,不断提高案例编报的质量。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已有多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例评选活动中也屡有斩获,案例编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张社军院长到任以来,对案例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等方式就全市法院本年度的案例编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法院将案例编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案例编报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二是加强筛选编报。积极推进案例的筛选编报,明确各业务部门每月报送案例不少于1篇。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具有典型性的、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积极征询专家意见,帮助提炼裁判要点。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工作方案》,通过整章建制切实解决责任不清、动力不足的问题,积极推动形成案例编报长效机制。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6日下午17时许,患者叶某未带钱去村诊所找医生王某结算以往看病费用,两人发生争吵、厮打,叶某被他人劝离诊所十余分钟后,又突然返回诊所小跑冲向王某抬起右脚跺王某,王某侧身躲避用手抓住叶某右脚将其掀到,致叶某摔倒在附近的电动车上造成左腿腓骨骨折,轻伤二级。王某家属拨打120将叶某送医并支付其全部住院费用。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患者叶某1.3万余元,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5月1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该案,撤销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责任。二审法院认为,叶某在争执厮打被他人劝离诊所后,再次从诊所院外小跑冲向王某,并用突袭踢跺王某的行为,属不法侵害。王某为使本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没有侵害叶某的故意,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虽致他人轻伤,但防卫手段、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亦未造成重大伤害,属正当防卫,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入选理由】

    在实践中,因医患矛盾引发的暴力冲突时有发生,在这些冲突中,被伤害甚至被杀害的往往是医护人员,患者受伤害的极少。本案中的患者在冲突中受了伤,这是一个特例。患者把医生告上法庭,要求医生承担法律责任并得到了一审法院支持。二审法院立足案件事实,坚守法律底线,作出判决将驻马店“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终审判决医生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包括医生在内的任何人,遇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都可以依法行使自卫权利,以制止不法侵害。驻马店中院这份凸显正当防卫价值的二审判决,为公民依法行使自卫权“撑了腰”“打了气”,进而弘扬了社会正气,对于调动公民特别是医护人员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提示公民特别是医护人员善于实施正当防卫行为,警示违法者,有利于遏制暴力侵害医护人员的非法行为,以及提醒司法人员在解决此类冲突时避免陷入“唯结果论”“谁受了伤害谁就有理”等误区,正确适用正当防卫条款和公平责任条款,都有很大价值。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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