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5月11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市法院工作报告通过。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1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社军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出审判质效持续优化、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主要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市中级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并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8948件,审执结117029件,同比分别上升17.38%、12.87%。其中,审结刑事案件7354件,判处罪犯8280人;审结民事案件68940件,诉讼标的金额192.92亿元;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729件;执结各类案件34784件,执结标的金额35.03亿元。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146件,审执结10666件,同比分别上升9.8%、8.78%,是省法院确定的17项核心办案指标全部处于优和良区间的唯一一家法院,在全省法院持续保持“排头兵、领头羊”位次。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驻马店建设
重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从严惩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701件2226人,判处“练江路故意杀人案”罪犯任国华死刑。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65件78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案件192件234人,一审判处走私、贩卖吗啡6120.7克的主犯李旺章死刑。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70件114人。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性侵、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221件244人,织牢织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网。
打准打狠黑恶势力犯罪。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5件551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17人,无一人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林杰、付德强、欧阳长星等黑恶势力主犯依法受到严惩。林杰“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付德强涉黑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坚持“打财”“打伞”同步推进,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金额折计9384万余元,并审结钱磊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坚持“打”“建”并举,筛查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82条102人,发出司法建议19份,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坚定不移依法惩治贪腐。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8件123人,其中处级以上公职人员7件8人。以受贿罪,判处济源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白玉成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判处河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哲有期徒刑十四年。审结涉扶贫资金、征地拆迁款、农资补贴等“微腐败”犯罪案件35件48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判处罚金1244万元,坚决不让腐败分子获得任何非法利益。
全面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96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确保公正司法,坚决防范冤假错案。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613件,占刑事案件审结总数的49.1%。审结醉驾案件2211件2220人,准确定罪量刑,努力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衔接,除被告人明确拒绝接受辩护外,刑事案件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裁定特赦罪犯91人,充分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执政自信和制度优势。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格依法做好减刑假释工作,办理减刑案件1217件、假释案件118件,协助对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进行社区矫正,促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179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署开展“万人旁听百场庭审”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12场次,受教育人员5万余人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在审理医生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准确把握正当防卫标准,依法宣告医生王某某无罪,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并被评选为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商业保险、投资融资等案件4303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106件。扎实开展民间借贷案件突出问题专项评查,防范和打击“套路贷”等违法犯罪。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6138件,为精准脱贫保驾护航。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569件,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服务保障供给侧改革。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14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全部依法处置完毕,处置涉案资产3.7亿元,化解债务9.3亿元,安置职工2425人。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实现“借壳式”重整,最终使河南欣泰药业有限公司摆脱困境,实现涅磐重生。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化解问题楼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该类案件41件,并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338件,保障人民群众居住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原则,依法处理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交易等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妥善审理各类合同案件36396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748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审结上海家化、中石化、恒安等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22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审理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案件,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经和解原告主动撤诉223件,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继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反馈落实、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制度,208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对政府的信任。依法妥善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9件,决定赔偿7件,赔偿金额142.96万元,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积极回应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诉求,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2387件。强化人格权、财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结物权、侵权纠纷案件8527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324件,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市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庭被评为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正阳县法院杨娟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畅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渠道,为419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039万元,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刑罚16人。楚某某等2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被省法院评为典型案例。
提档升级诉讼服务。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立体化、全方位诉讼服务。积极推进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办理网上立案33752件、跨域立案201件、网上缴费21518件,一审民事案件网上立案率达到42.28%;通过12368热线接听案件查询、诉讼咨询等5553次,让咨询热线传递司法温度。
积极回应多元司法需求。公开发布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逐条兑现落实,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40件,再审案件257件,调解撤诉31件。持续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650余人次,当场处理600余件。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成立“保护未成年人法治研究会”,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学习成长环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1件,为182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64.95万元。
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驿城区法院张建军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市纪委监委等26家单位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市文明办等40家单位建立“构筑诚信、惩戒失信”体系,并联合发布“红黑榜”3期,曝光失信企业345家,纳入失信名单23322人,限制高消费、限乘飞机高铁27867人。健全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推行执行案件立案、查控一体化工作模式,执行效果明显提升。强力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发出律师调查令212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
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盯紧首次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以及终本合格率等关键性指标,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综合运用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实效。认真开展“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活动,集中执行76次,拘传1476人,拘留912人,执结案件4663件,执行到位金额2.9亿元,督促564人当场履行义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46人,形成法律权威不容藐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强大威慑。
着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日通报、周点评、月讲评”制度,强力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均衡发展。严格终本案件审批程序,对终本程序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全市两级法院终本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执行案款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案款发放手续,“一案一账号”系统累计进账44.12亿元,已支付41.87亿元,支付比例94.9%,切实做到案款管理安全透明高效。
着重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执行查控、失信惩戒、执行指挥中心等系统深度应用,实现对每一个执行节点可查可控的精确管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开户、工商登记、证券、车辆等信息1219万条,网络冻结14.87亿元,3419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持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拍卖3142件,成交429件,以物抵债2577件,成交金额6.6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999.33万元。
五、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指导基层法院对内设机构进行科学设置、合理整合,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4087件,占全部案件的12.04%。科学制定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分类别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法官人均结案233.03件,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5天。
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将2019年确定为“案件质量提升年”,健全完善审判质效分析、审判经验交流、法官专业会议等制度,加大庭审观摩评议、裁判文书评查力度,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1.19%。全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0589件,86.78%的民事一审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切实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巩固司法公开常态化机制,裁判文书、庭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等工作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坚持高标准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18447份,上网率为101.21%,全文公开96810份,全文公开率为81.73%。坚持“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全市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案件23569场次,其中市中级法院庭审直播案件2660场次,经第三方评估,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排名第四,持续保持在全国中级法院中的领先位次。
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审判业务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的深入应用,主要司法活动一律网上进行,司法政务均可通过网上办理,基本实现审判执行业务在线办理和司法政务无纸化流转。2019年,全市法院电子印章使用314814次,网上签署裁判文书89690件,已结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100%,电子卷宗归档率达到96.36%。
六、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市中级法院被确定为“全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对梳理出的42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多措并举提升司法能力。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引导法官在判、学、研上全面发展。全市法院干警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200余篇,实现省级调研成果转化42项,国家级调研成果转化9项,市中级法院中标最高法院2019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扎实开展岗位培训,邀请中央党校卓泽渊、省委党校汪俊英等知名教授为干警作辅导报告,组织全市法院80名业务骨干到浙江大学参加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帮助干警开拓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始终坚持以上率下践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确保主体责任全覆盖、无盲区。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院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剖析,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切实做好整改落实。深度运用“四种形态”,诫勉谈话7人次,约谈提醒3人次,函询5人次,通报批评17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追究党政纪责任29人。
七、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着力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做到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工作、破解难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西方“司法独立”“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市政协对执行工作进行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8件,件件认真办理,件件上门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00余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审判要况》等刊物4276份,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结抗诉案件21件,维持原判8件,改判、发回重审11件,撤诉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接受律师、当事人、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59场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司法信息,有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448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82.17%。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31个集体,8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集体一等功获得者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团队、汝南县法院,集体二等功获得者平舆县法院、遂平县法院玉山法庭,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李光明、杨宏伟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部分干警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需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少数案件办理质量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裁判文书说理不到位,上诉、申诉案件还比较多,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员额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法官助理人员短缺,聘任制书记员流动性较大,而恐吓、威胁、诽谤法院干警的现象屡见不鲜,司法职业保障和工作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取消院庭长审签裁判文书后,审判监督管理与过问干预办案的界限不够清晰,存在部分院庭长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五是部分干警群众观念不牢,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作风不踏实,极个别法官办案不公、司法不廉,损害了法院形象,危害了司法公信,全面从严治党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工作意见
2020年,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治建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的工作思路,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服务大局作为职责使命、把司法为民作为价值追求、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引擎、把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基石、把接受监督作为重要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在政治建院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围绕中心谋划法院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要在公信立院上实现新发展。始终把履职尽责作为对党忠诚、服务大局最重要、最直接的体现,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司法更加契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依法严惩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情案件,在法治轨道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三要在科技强院上实现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补齐智能化服务短板,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类案强制检索等系统应用。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着力推进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努力实现司法审判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佳、服务更好。
四要在改革兴院上实现新跨越。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完善常态化法官员额增补、法官业绩考评以及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管理等机制,协调各方推动综合配套措施落实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努力建设信息化、高效化、优质化的诉讼服务体系。
五要在严格治院上实现新作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等队建活动,真正使广大干警的思想、理念、能力、司法作风进入新时代。
六要在接受监督上实现新提升。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理念,主动、及时、全面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代表意见建议,确保法院工作符合民情、反映民意。诚恳接受政协、纪委监委、检察、律师、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把审判权置于“聚光灯”下行使,让法官习惯在“玻璃房”中工作。
事业总是在紧跟时代中守正创新,人生总是在拥抱时代中绽放光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