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起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24 09:08:17


    2020年7月2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担任审判长,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案。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出庭支持公诉。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年底以来,以被告人叶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持有砍刀、关公刀、红缨枪等凶器作为工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在社会上逐渐形成其强势地位,给群众制造恐慌心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等19人为共同实施恶势力犯罪而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系首要分子,应按照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该案重大、复杂,张社军院长主动提出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庭审中,吴文立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张社军院长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认真听取控辩双方辩论意见,整个庭审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程序规范。

    在法庭教育环节,本案合议庭成员、市法院副院长李其宏从主客观方面深入剖析各被告人涉嫌犯罪的原因,以此次庭审为契机,教育各被告人迷途知返,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庭审取得良好的效果。 本案目前已开庭审理完毕,法院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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