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规范法官与诉讼代理人关系

  发布时间:2009-06-03 09:26:08


    泌阳法院针对一些法院暴露出的部分法官因与律师的关系上出了问题而违纪、违法审判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在调研基础上,泌阳法院建议: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教育,提高法官待遇,建立独立审判的运行机制,减少法官与律师不当交易的机会,倡导一切诉讼问题在法庭上解决,把法官与律师做交易的机会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引导律师行为。加强法官与律师在法律职业能力学习与提高方面的有益合作,以法律职业者协会、开设学术论坛、召开法律研讨会等形式,发展理性、健康的工作关系。同时,禁止诉讼中的非正常交往,减少生活中的不必要交流。推行法官与律师的非业务性活动隔离制度,如规定禁止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单方接触、禁止法官和律师进行权钱交易,律师、法律工作者阅卷、递交诉讼材料只能到法院设立的接待中心,案件判决前法官与律师不得单独见面;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惩戒机制。定期举行法官、代理人、当事人的沟通机制,建立沟通平台,联合司法局、律师协会各自制定行业处罚措施,对法官和律师之间发生的个别恶劣事件,从快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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