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驻马店中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11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参会。驻马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张新友主持会议。驻马店中院在家班子成员、专委和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富显首先向与会企业家代表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会议邀请了法治日报、河南法制报、 东方今报、河南省广播电视台、驻马店日报、驻马店市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出席。
随后,11名企业家进行交流发言,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张社军院长在讲话中首先对市工商联和企业家朋友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将认真归纳梳理会上企业家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面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在下步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张社军院长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最有效的手段,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责无旁贷,并对全市法院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好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扣紧“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蓬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拓宽服务企业的渠道、做实服务企业的措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真正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归属感。二要依法履职尽责,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哄抬物价、强迫交易、“套路贷”等破坏企业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等法律界限,坚决防止民事纠纷刑事化。要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企业基本账户、经营设备、生产资料等财产要慎重查封。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刑事司法保护,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好涉企刑事案件,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三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水平。要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建立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深入一线为民营企业解决困难提供司法服务。要开辟涉民营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和调处涉企纠纷,做到办案既效率高又质量好,绝不能让企业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诉讼上。要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组织法官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做好学法用法、以案释法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四要强化工作联动,合力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机制。要积极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机制建设,及时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司法服务。要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系协作,促进涉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要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相关行业商协会之间的联络制度,改进工作、形成合力,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围绕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目标,重点从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案方式、加强教育管理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筑牢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要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张新友在讲话中指出,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强和完善与法院的沟通联络,支持企业合法经营,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共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积极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