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驻马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富显,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艳晖,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任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红平出席会议,31家会员机构代表参会。会议由市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王胜利主持,全市10个基层法院主管破产审判工作的法院领导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协会理事、监事和负责人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富显强调,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提高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协会的成立也标志着我市破产管理工作步入了自律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驻马店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就开展好协会下一步工作,王富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管理人协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协会在法院、政府、管理人、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和桥梁作用,解决破产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认真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管理人协会会员要严格行业自律,遵守执业规范和行业准则,提升管理人的职业道德素养。要不断加强学习,注重业务建设,提高执业水准,忠实勤勉地履行好管理人职责。
三是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对管理人的业务指导监督,注重与管理人的工作沟通,共同推动我市破产审判事业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