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服务农村三夏生产

  发布时间:2009-06-03 16:30:31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泌阳县法院今年以来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调解、方便群众诉讼,大力倡导和追求的"司法为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定纷止争。特别是今年夏收期间,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泌阳法院成立了“三夏巡回法庭”,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该法庭在办案的过程中不拘形式,为方便群众,化解纠纷,深入乡村,走进群众调查案情,巡回审判,注重调解,解决了一些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受到群众欢迎。

    一是追求和谐,注重调解。该院在办案的过程中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始终,不放过每一个环节。首先在思法理念上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重判轻调向调判并重转变;从重庭审调解向诉讼全过程开展调解转变;从忽视人民调解向积极借助社会力量进行调解转变。办案中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根据不同的对象、有的放矢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化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大限度地力争调解结案。

    二是在办案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该院的法官满腔热情地关心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使群众的意见和法律溶为一体,针对个案特点,将诉讼方法与其它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相互配合,在运作过程中借助道德、社会舆论、情理判断事实,说服当事人,积极发挥调解的特殊作用,不但追求结果的合理合法律,还为当地舆论所赞扬,既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也得到了案外群众的拥护,并重视纠纷解决的社会效果、社会舆论的评价及对今后的规范效应等。

    三是坚持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该院的法官经常到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就地开庭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做到"巡回收案、就地审判、注重调解、指导民调"。巡回审判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体现了司法为民精神,也可以把每次巡回审判视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契机,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让广大基层群众对庭审全过程看得见、听得懂、评判得准,使法院所主张的公平正义,变成了公开的正义、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真正使巡回审判活动既成为了方便基层群众诉讼的过程,也成为了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和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

    四是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把司法为民、司法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在审理案件时泌阳法院深入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搞好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深入群众、关心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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