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 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21-07-01 09:08:02


    6月30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仪式,为31名老党员发放纪念章。 

    发放仪式由全体党员参加,奏唱了《国歌》,宣读了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人员名单。院领导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代表发放并佩带纪念章。整个仪式期间,热烈的掌声不断响起,为老党员鼓掌,为党的百年华诞鼓掌庆祝。

    老党员代表作了发言,感谢党的培养和关怀,为自己是一名党员自豪,赞美伟大的党,赞美伟大的祖国,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贡献自己的余热。参加仪式的年轻党员同老党员一样,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

    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讲话,代表市法院党组向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离退休党员表示节日的慰问和良好祝愿,总结肯定了老党员们为法院工作、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从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始终保持拼搏奋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广大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为标杆和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不断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结束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带领机关党委和老干处负责同志,到中院老院长刘元成家中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了党组织对老党员的关怀。

    张社军院长与刘元成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向其介绍了驻马店法院取得的成就,详细询问了刘元成老院长的身体状况及日常生活情况,并为其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祝福他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同时,希望老党员在保重身体的同时,多提意见、多献良策,为驻马店法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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