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万冢法庭被告席上,只见一位年轻男子偶尔点头示意,也不时用手向身旁的女士比划,法庭也比以往安静了许多……
这是一起特殊的庭审,被告王某系聋哑人,王某身旁的女士是平舆法院专门聘请的平舆县盲聋哑学校手语老师,为王某提供手语翻译,以便王某能“零障碍”参加庭审,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最大限度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基本案情: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女,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影响共同生活,原告陈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平舆法院,要求离婚。
对于离婚纠纷案件,法官们一直十分尊重“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的民俗,一般尽量劝和,争取破镜重圆。庭前,承办法官冯雪峰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当事人态度坚决,执意离婚。
在这场特殊的庭审中,法官冯雪峰借助手语老师的肢体语言耐心询问案情,放缓庭审节奏,以便手语老师的翻译能准确地向王某传达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以及准确表达王某的陈述意见,确保王某的真实意思得以完整表述。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离婚意愿、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调解离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
一场“零障碍”庭审,让聋哑当事人“听见”了“公平正义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