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第112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到天中广场,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天中”宣传活动。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尊重妇女权益的意识,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次活动准备了条幅、宣传单等。在宣传活动现场,路过的群众纷纷驻足,上前询问、咨询。法院干警用通俗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规定,向群众宣传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和睦,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如何说“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家庭暴力损害家人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谐的婚姻需要守住反对家庭暴力的底线,需要夫妻互相尊重与维护经营。
近年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普法进社区、送法到校园、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21年3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被评为“2019-2020年度驻马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12月,民二庭庭长肖萌菊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