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

在“大调解”活动中注重培养法官“五个”能力

  发布时间:2009-06-10 10:12:17


    法官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司法能力直接影响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遂平县人民法院为作好审判调解工作,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开设“法官讲坛”、开展“岗位练兵”、召开“疑难纠纷集中会研”等制度,定期学习交流工作经验 ,培养法官“五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培养法官分析判断能力。案件当事人带着对立情绪到法院请求解决纠纷,双方所举证据往往相互矛盾,观点不同,如果仅仅从表象入手判决或调解,就会使事情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提高法官分析判断能力,认真地分析各方的言词、态度、证据,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培养法官的分析判断能力。

    二是培养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法庭是解决矛盾,处理纠纷的地方,也是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开庭审案是展示司法权威的过程。法官在庭审中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对法律的评价,对法治的态度。开展观摩庭,评选优秀调解员、审判员等活动,以“岗位练兵”的方式,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三是培养法官对话能力。现场对话具有直观性、现实性、灵活性等特点,是法官的综合能力的反映,要求法官要有丰富文化知识和实践经验,及时应对现场情形。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对话,

    可明辨事理,促进沟通,缓和矛盾,化解纷争,发挥法官居中裁解的作用。该院注重培养法官化解疑难纠纷的综合素质,在开设的“法官讲坛”活动中,举办法官讲述调解经验、讲述庭审经验、讲述办案心得等项目,加强法官现场对话能力的培养。

    四是培养法官作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能力。有些诉讼案件引发的原因,往往是日常小事处理不当,继而思想不畅所致。法官作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能力,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处事态度,高低决定着案件的调解率。通过“法官讲坛”,进行疑难案例调解经验交流,培养法官从思想、感情、愿望三个方面,从法律、道德、现实三个角度,识别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拿出相应对策的能力。

    五是培养法官总结经验的能力。要求每位法官每月写两篇工作经验总结信息,交到政治处,由政治处筛算出好的经验材料汇编成“内部期刊”传发给各业务庭,为其他法官所参考与运用,然后根据实践反馈不断加以完善。同时,对被采用的经验总结,进行相应的现金奖励。通过文字载体激励和现金物质奖励,激发广大干警注重在日常审判实践中探索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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