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被害人家属赠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2-03-10 11:23:11


    2022年3月8日上午,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的被害人家属专程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少审庭副庭长崔峰送来写有“惩恶扬善、青天有鉴”的锦旗,对崔峰依法履职、公正审判、打击犯罪表示感谢。 ”

    李某某因与被害人父母发生矛盾,迁怒于年仅6岁的被害人,持菜刀在某小学教室内多次砍击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提起公诉后,崔峰反复研究案情,加班加点认真细致阅读案卷,仔细梳理在案证据,经开庭审理并听取诉辩双方意见,认为李某某在学校教室内持刀杀害无辜儿童,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以严惩,遂依法对李某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依法将李某某执行死刑。

    本案充分体现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低限度容忍”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面锦旗既表达了被害人家属的感激之情,也是对驻马店中院少年审判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机关执法为民的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驻马店中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把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依法定罪量刑,从重从快打击,有效震慑、遏制犯罪,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责任担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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