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加强案件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06-10 10:14:39


    平舆县法院为应对各类危害审判秩序的突发性、暴力性事件,进行迅速、果断、正确地处理,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制止不法行为,维持审判秩序,保护审判人员安全,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案件审理。对于办理的案件,要求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员都应认真了解案情,妥善处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严重侵犯人身安全的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行政案件,避免各种矛盾的恶化;进一步加大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力度,努力执结一批老案、积案、反映强烈的案件,从源头上避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二是成立了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明确了完善预防措施。成立了由院长刘德山为组长、其他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工作。对突发性、暴力性事件,由对应的业务庭室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同时报请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决定进行相应的处置。在应急处置中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法院报告事态和处置情况,同时认真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法警大队积极做好前期预防处理工作。法警大队根据需要调整警力部署,在安检保卫过程中发现个别当事人有暴力倾向时,及时向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预先通报,积极协助法官做好解释教育工作。对有情绪激化苗头的当事人参加的庭审活动进行重点巡视,并严格注意随身携带的包裹等物品,注意其动态,发现有疑点及时控制处理,确保庭审秩序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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