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6日,本应是休息日的周六,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坚持执行、快速保全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摘要
申请人陈某诉被申请人王某、沈某、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陈某4月15日下午办好保全手续,并称为了防止货物被拉走,已跟踪被申请人拉货物车辆多天,要求对一辆货车中55吨散装花生米中的29吨予以扣押。
鉴于当天天已黑,无法实施保全,执行局副局长徐翔和保全组人员研究保全方案,如何对散装的55吨花生米中的29吨进行分割,结合农产品是季节性商品、价格变化较大等特殊情况制定了几种预案。第二天一大早,执行保全人员迅速到位,由于该批花生米拉往鲁花集团出售,考虑到无论怎么分割都需要花费几千元的费用,同时也影响剩余26吨货物的及时处置,执法人员要求被申请人将29吨花生米按照鲁花集团收购价格折算成相应现金23万元并汇入正阳法院账户内,而被申请人不予配合。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并分析利弊,最终被申请人同意将23万元汇入法院账户内。执法人员遂即解除了对29吨花生米的扣押,一起复杂的保全案件圆满落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一直以来,正阳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营商环境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正阳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