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召开大调解经验交流理论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9-06-15 09:52:41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09年6月11日,平舆县法院在本院召开“调解年”大调解经验交流理论研讨会。与会的法官、被邀请的各界领导及群众共聚一堂,就调解工作的经验、作法和看法,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被邀请参加会议的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王东风、县政法副书记翟向阳、以及县人大、政协和执法监督员。

    平舆县法院以省高院开展“调解年”大调解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新时期多元化调解的司法新途径和审结案件方式,追求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以达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通过努力,该院把调解手段全面贯穿于全院工作始终和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使案件调解率整体达到了85%以上。辛店法庭庭长陈杰,代表中院在全省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发言。为使调解这一手段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平舆法院积极为法官搭建交流、学习、推广经验的平台,深入细致地准备了这次经验交流与理论研讨会。

    会上,被筛选的代表,结合审判实际,从调解的意义、作用、方法、影响等方面认真交换了看法,与会的同志,时而凝神倾听,时而点头赞叹,时而提笔记录。中院王东风及其他与会的有有关人员就这次研讨会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对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能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提高案件质量、提高案件调解率出发,并提倡以案件调解论英雄,以案结事了论政绩,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质量和调解效率;平舆县法院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和推广。同时对这次研讨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忠肯的意见。其他与会领导也作了点评发言。

    最后,平舆法院刘德山院长指出,要以本次理论研讨会成果指导全院干警和谐司法,并对理论研讨成果进行推广,努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使办结案件彻底案结事了,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刘院长要求:一是要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切实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总结调解经验、探索调解方法、创新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努力把法院调解工作推向深入,为构建和谐平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是转变工作方式,积极促进工作方式的创新,紧密结审判实际,适时转变司法审判的思维方式,改变单纯地等待各类矛盾纠纷到院、到庭的做法,而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动地参与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直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加强对当事人、被告人的理性引导,让当事人“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进而扩展司法审判的教育效果,促进矛盾的根本解决,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整个阶段,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把诉讼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审、庭后等各个环节及民商事、刑事自诉、行政、执行、信访等工作方方面面,让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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