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申请人女方班某和申请人男方陈某就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员和法官的见证下,班某当庭将孩子交给陈某并一次性支付6万元抚养费。至此,该案件可执行内容全部履行清结,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妥善处理。
2022年7月1日,班某诉至汝南法院,要求与陈某一起解决儿子抚养问题。该案分到三桥法庭后,庭长朵继红及调解员以妥善调解子女抚养、维护家庭稳定为出发点,耐心、细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申请人陈某一开始情绪激动,转身离开调解室拒绝调解,陈某母亲看着孙子默默落泪。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心平气地和就孩子抚养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抚养儿子陈某某,班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6万元。班某当庭将6万元抚养费一次性交给陈某,并将孩子交给陈某。申请人陈某在调解当日拿到了孩子的抚养费,避免了昔日的"一家人"对簿公堂的尴尬,促进了社会和谐,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诉前调解是诉源治理的重要手段,既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本案是汝南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后,三桥法庭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