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公平正义和群众满意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2022-07-20 11:16:56


    7月1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再次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从怒气冲冲的称“这不是我表叔”,到又称呼“表叔”。

    2021年4月11日7时许,王勤骑两轮电动车行至胡志学、胡海鹏门前公路时,因胡志学、胡海鹏父子饲养的狗受到第三方惊吓,与王勤驾驶的车相冲撞致王勤摔伤。经诊断王勤的伤情为:胫骨平台骨折、关节腔粉碎性骨折。王勤先后四次去新蔡县医院、郑州医院累计住院 72 天,支出医疗费用 10余万元。二审法院综合本案实际,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情况,认定胡志学、胡海鹏承担的20%赔偿责任,判决胡志学、胡海鹏赔偿王勤各项损失23475.05元。

    胡志学、胡海鹏向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期间,承办法官王振了解到双方不仅是近邻,而且还是远房亲戚,此时双方有了激烈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王振克服疫情带来的不便,积极用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

    7月12日上午,双方握手言和,再审申请人胡志学当天支付被申请人王勤25000元,取钢板等后续治疗费与申请人无关,双方再无其他纠纷。案到最后,被申请人王勤的丈夫多次热情的称呼申请人胡志学还是“表叔”。

    据悉,立案二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再次提高政治站位,了解群众心声,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和案件复查工作,把公平正义和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一直致力于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责任编辑: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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