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合并判处被告人马丛林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史建林、曹恒德、郭路昂等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
从2005年至2008年9月,被告人马丛林采取多种手段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集结成伙,逐步形成了以他和邵国照为首、以曹恒德、郭为民、陶建仁(另案处理)、李学中(另案处理)、徐平见、史建林、崔允建、孙玮、方景恩、陈磊、邢广阔、樊有顺、贾西阳、李林、马鲁予、贾延兵、徐珂、吴玉歌(另案处理)、郭森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5年至2008年7月间,该团伙与泌阳县车辆运管人员勾结,强行插手河南省泌阳县至广东省深圳市的客运车辆管理,从票价中抽取6%的“管理”费用。为谋取非法的经济利益,该组织由马丛林指挥,邵国照负责实施,组织成员分工落实,依仗暴力手段,在泌阳县城区大肆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称霸一方,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有组织的控制泌阳县的客运车辆营运市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并利用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将在泌阳县新汽车站合法经营的泌阳至温州、泌阳至上海等营运车辆挤出,控制了新汽车站的全部客源。为确立强势地位、称霸一方,达到对泌阳客运市场的垄断。
该组织于2006年6月份,马丛林又纠集被告人邵国照(泌阳县工商局专业管理所副所长)、郭路昂、史建林(泌阳县安达站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等人以入股承包车辆的方式组建所谓的“金龙车队”。并纠集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组成了以马丛林为大老板,邵国照为二老板,曹恒德(泌阳县种畜场职工)任秘书,郭路昂任稽查队队长,方景恩、崔允建为总调度,陈磊、孙玮、邢广阔、樊有顺、贾西阳、李林等人为稽查人员的较为严密的非法垄断经营组织。该组织以金龙车队为依托,实施非法经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使其组织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及组织成员服从管理,该组织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及奖惩措施,对手下成员以罚款、开除、发奖金等手段进行控制。并利用所得资金,安抚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组织成员及亲属。为达到全面控制泌阳至驻马店客源的目的,该组织的“稽查队”,对未加入“金龙车队”的泌阳至驻马店线路的其他客运车辆采取设立卡点,殴打、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行加收每位乘客3元钱的“人头费”,致使其他营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迫使部分驻马店至泌阳的车辆加入金龙车队,致使16辆不愿意加入金龙车队的车辆无法营运,只好低价出卖给马丛林的黑社会组织。其组织完全控制泌阳县客运市场后,强行抽取8%的所谓“管理费”,遭到车主们的强烈反对,自2005年至2008年7月间,该团伙非法经营数额达4500余万元,经营盈利220余万元,寻衅滋事犯罪17起,造成2人轻伤、2人轻微伤。该非法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