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正阳法院真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肖雪源组织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家属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
2022年6月8日23时10分许,单某醉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正阳县花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花园路与北护城河路交叉口南侧路段时,与停放在车道内余某骑坐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单某及余某受伤,余某后经治疗无效死亡。正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单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赔偿问题,原告家属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肖雪源第一时间查阅了案卷,联系双方家属了解基本情况。庭审时,原告家属等人情绪激动,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近百万元。面对高额赔偿款,被告表示无力支付,但真诚悔罪并向余某家人赔礼道歉。法官当庭调解未果。
庭后,承办法官体谅原告家属失去至亲的痛苦,考虑到原告家属如未获得赔偿,则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肖雪源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家属进行沟通,一方面规劝单某家属要理解原告家属失去家人的痛苦,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予以赔偿。另一方面对余某家属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向其阐明法律赔偿范围,建议其考虑单某家庭的实际赔偿能力,同时联系村干部一同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为了尽快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再次组织调解。9月10日下午,原、被告家属到法庭后,肖雪源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人情、析形势、释法律的方式,再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引导被告家属再次当场赔礼道歉、筹款赔偿;另一方面引导被害方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但因被告家属尚未筹到足够款项不能一次付清,赔偿方案未获得原告家属的同意,法庭第二次调解未果。
9月15日上午,应承办法官的要求,双方又来到真阳法庭与法官诉说了各自的困难。承办法官肖雪源随即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组织第三次调解,肖雪源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多次当面调解,分析利弊得失。最终在肖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下,终于确定了一个各方均较为满意的赔偿金额,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赔偿款55万元,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第三次调解圆满成功。
此案顺利调解,原告家属的损失得到及时兑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体现了法官急群众之所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质效的司法担当,彰显了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