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执行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0-21 15:18:08


为不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汝南法院在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中,坚持主动服务、优先执行,及时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太感谢法官了,这钱我讨了四五年了,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帮我要回来了……” 

10月9日,汝南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21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仅用时不到20天。申请执行人吴某拿到拖欠了五年的货款,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2017年,吴某与白某等三人签订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向三人提供方木模板。双方结算后,白某三人尚欠吴某货款21万元,经多番讨要无果。2022年2月,吴某无奈将三人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但白某等三人未按调解书偿还21万元货款,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解决申请执行人经营资金困难,执行法官及时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当面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将采取查封车辆措施,经过执行人员析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天还清21万元欠款。汝南法院审理程某与邱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邱某返还程某“现代225”挖掘机一台。

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的执行标的物(挖掘机)是大型生产设备,晚执行一天就会给申请人造成一天的损失。执行法官在联系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查找挖掘机下落,最终在板店乡一废弃场地内找到该挖掘机。 

10月11日上午7时30分,执行局组织人员到板店乡,对应返还交付的挖掘机进行强制交付。赶赴现场前,对可能发生的妨碍执行、施工安全事项进行充分研判,制定了处置预案。 

到达执行现场后,工作人员清除掉挖掘机上面爬满的杂草,认真核对车辆型号,同时处置了现场妨碍执行的人员。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终于将挖掘机修复、启动,申请执行人将车辆开离,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柴迎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