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平舆县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方法,经过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以及审判实践过程的探索,将许多宝贵经验及做法变成常规、常态,形成机制来指导法官的司法行为。
自“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平舆县法院技术室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善于抓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调解时机,在拍卖评估阶段,技术室主任单海英用爱心、诚心、正心对待当事人,用心与当事人沟通,成功调解两起案件。如董某兄弟纠纷案,董某兄弟纠纷始于2005年,因家庭琐事弟弟将哥哥的房屋拆毁,又将哥哥的8棵杨树砍伐据为己有。哥哥一纸诉状将弟弟诉至法院。法院以原告没有提出对树的价格进行评估,又无充分的证据证明为由,仅支持要求弟弟赔付房款的请求。判决履行后,兄弟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几年间无过正常往来。2009年3月,弟弟不但将哥哥家里的3棵杨树砍伐卖掉树款据为己有,而且还肆无忌惮地在哥哥的宅基地里载起了30棵小杨树。愤怒的哥哥又将弟弟诉至法院。案件转到技术室后,单海英主任想到,如果该案评估后判决结案,兄弟之间的矛盾仍然继续,如能庭前调解,即能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费用与精力,又能彻底的解决长达多年纠纷,经细致了解,董某兄弟矛盾焦点来源于兄弟二人的媳妇,打得是为“气官司”,单主任先后10余趟来回当事人住所,坚持“只要努力过,就会有收获”的思想,细心耐志的做当事人的疏导、协调工作,从利害关系角度与原告讲述3棵树的评估出来的价格说不定还没有评估费用高,既浪费钱财又牵扯精力,最后通过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终于用人间真情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使兄弟两家达成谅解,多年的积怨终于得到了化解。